近日,在邢台市加快太阳能建筑城建设启动仪式上,邢台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宋文向家乐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等3家建设(开发)单位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1万元。
邢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转发《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自2005年7月l日至2007年4月30日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,要增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施工图设计,报原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,安装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;经验收合格后,由市财政按每户500元的标准补贴给建设(开发)单位;不符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的,市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认可,市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要求,医院、学校、饭店、宾馆、游泳池、公共浴室等热水消耗大户,一律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(开水)系统;2008年底前市区现有学校、医院、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安装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的,由市财政按照审核后的太阳能热水(开水)系统总造价的10%给予补贴。
邢台市建设局、财政局还决定对2005年7月1日后审批且预留管道的多层建筑,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时,开展“施工图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竣工验收备案、财政补贴拨付到小区”等4项服务活动。